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53號(關於進口埃及新鮮椰棗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阿拉伯埃及共和國農業與土地開墾部關於埃及新鮮椰棗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合作諒解備忘錄》規定,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埃及新鮮椰棗進口。現將進口埃及新鮮椰棗植物檢疫要求予以公佈(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進口埃及新鮮椰棗植物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0月8日
海關總署關於進口埃及新鮮椰棗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於進口埃及新鮮椰棗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