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号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5-01-14 作者: 海关总署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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